《中山大學青年法律評論》雜志與時俱進,開拓進取,保持優(yōu)勢,敢于爭先,是一本公開發(fā)行的綜合性刊物。為青年法律學者提供一個展示研究成果、促進學術交流的平臺,推動法學研究和教育的發(fā)展。奉行“一切從學術出發(fā)”的宗旨,強調學術自由和學術創(chuàng)新,致力于成為中國法學界的一本具有重要影響力的學術刊物。即為青年法律學者提供一個高水平的學術交流平臺。內容廣泛,涵蓋了法學的各個領域,包括但不限于憲法學、刑法學、民商法學、行政法學、國際法學等。報道最新的研究成果,還對法律領域的熱點問題和發(fā)展趨勢進行深入討論,力求為讀者提供全面、深入的學術資源。
面對新時代法治建設的新要求,中山大學青年法律評論將繼續(xù)秉持開放包容的態(tài)度,緊跟學術前沿,不斷拓展研究領域,提升學術水平。未來,雜志將進一步加強與國際學術界的交流合作,吸引更多高質量的國際稿件,提高國際影響力;同時,加大數(shù)字化轉型力度,利用互聯(lián)網技術優(yōu)化閱讀體驗,增強與讀者的互動,努力打造成為國際一流的法律學術期刊。總之,中山大學青年法律評論不僅是中國法學研究領域的重要學術交流平臺,也是推動法學理論發(fā)展、促進法律實踐創(chuàng)新的重要力量。對于每一位關注法學研究和法治建設的專業(yè)人士而言,這都是一份不可或缺的學術資源。
[1]論文摘要:以提供文獻內容梗概為目的,不加評論和補充解釋,簡明、確切地記述文章重要內容。摘要中盡量避免使用“本文”“作者”等字眼。務求簡練,一般不宜超過250字。
[2]基金項目:基金項目類別(項目編號)。本刊對基金資助項目,省(部)級以上重大攻關項目和開放實驗室研究項目等優(yōu)秀論文優(yōu)先發(f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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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五論文格式為:題目,作者姓名、單位、地址與郵編,中文摘要,關鍵詞,中圖法分類號,正文,參考文獻,第一作者簡介,英文題名,英文作者姓名(漢語拼音)、單位、地址與郵編,英文摘要與關鍵詞。
[5]同一注釋里如需羅列多條同類文獻的,一般按時間順序排列,用分號隔開(但依論證重要程度排列的文獻次序除外)。同一注釋里中外文文獻混合排列的,結尾所使用的句號以最后文獻的語種所對應的格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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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文題應準確、具體;簡潔、明了;醒目而富有深度;文題中不得使用非公知公用的縮略語、元素符號、分子式等。
[9]參考文獻:用于說明引文的出處,用“[1]、[2]、[3]……”編號,置于參考文獻之后;參考文獻序號應與正文中序號對應,多次引用同一文獻,在文內文獻引用上標同一序號并標明頁碼。
[10]附錄內容較少,與參考文獻排在同一頁;如出現(xiàn)內容較多,則另起一頁。附錄的字體為12磅,Times New Roman字體,加粗。附錄內容格式要求與正文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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