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利部公報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利部公報期刊》部級期刊

          Gazette of the Ministry of Water Resource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利部公報》雜志是部級期刊,創辦于2007年,發行周期是季刊。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利部辦公廳主辦,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利部辦公廳主管。主要欄目有研究報告、文獻綜述、簡報、專題研究等。

          • 主管單位: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利部辦公廳

          • ISSN:暫無

          • 主辦單位: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利部辦公廳

          • CN:暫無

          • 審核時間:1個月內

          • 創刊時間:2007

          • 全年訂價:

          • 發行周期:季刊

          雜志簡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利部公報》于2007年創刊,主要刊登有關研究報告、文獻綜述、簡報、專題研究等,雜志與時俱進,開拓進取,保持優勢,敢于爭先,是一本綜合性季刊。

          期刊須知

          [1]參考文獻的引文或出處應以方括號上標的形式標注序號。在句末標注的,應置于句末標點之前。例:……學生畢業后很難適應激烈的人才競爭[1]。

          [2]基金課題論文所涉及的課題如是國家或部、省、市級以上基金項目或攻關項目,應在文題頁左下角橫線下注明“基金項目。

          [3]來稿請寫明詳細通訊地址及聯系電話,并附作者簡介,內容如下:姓名、出生年、性別、民族(漢族可省略)、籍貫、學位、職稱和最高學術職務及研究方向。

          [4]稿件應具有較高的學術價值和社會意義,注重理論與實踐的結合,能夠為相關領域的研究和實踐提供有益的參考和啟示。

          [5]經審核初步擬定刊用的稿件按退修意見修改后,請通過本刊稿件處理系統發回修改稿。超過編輯部規定時間未修回者按自動撤稿處理。

          [6]以提供文獻內容梗概為目的,不加評論和補充解釋,簡明、確切地記述文章重要內容。摘要中盡量避免使用“本文”“作者”等字眼。務求簡練,一般不宜超過250字。

          [7]題名一般使用能充分反映論文主題內容的短語,不用標點符號。一般不設副題名,確有必要時,用冒號將副題名與主題名分開。

          [8]作者簡介的內容依次為姓名(出生年-)、性別、民族(漢族可略)、籍貫、所在單位全稱及職稱、學位。

          [9]摘要不應簡單地重復題名中已出現過的信息,不需要背景或知識性的介紹,不要把引言和結論中敘述性的內容,以及學科領域內常識性的內容寫入摘要,也不要有自我評價的語句。

          [10]稿件注釋著作類包括作者、著作名稱、出版社、出版時間、頁碼;古文獻可在作者前加時代;譯著可在作者前加國別;論文類包括作者、論文名稱、期刊號。來稿請一律采用尾注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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