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公報》雜志是部級期刊,創辦于2003年,發行周期是月刊。綜合影響因子0.16,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辦公廳主辦,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主管。主要欄目有通知決定、規章規范、行業規劃、公告通報等。
主管單位: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
ISSN:1672-6065
主辦單位: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辦公廳
CN:11-5150/D
審核時間:1個月內
創刊時間:2003
全年訂價:
發行周期:月刊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公報》于2003年創刊,主要刊登有關通知決定、規章規范、行業規劃、公告通報等,雜志與時俱進,開拓進取,保持優勢,敢于爭先,是一本綜合性月刊。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公報》現已更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農村部公報》。
[1]本刊有權對來稿做文字表述及其他技術性修改,稿件審閱周期一般為6個月,凡逾期未收到選用通知者,請自行處理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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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基金項目:如果論文是項目成果,請按“項目名稱(項目號)”的形式寫出。項目名稱與項目號兩者都要有。
[4]題目:要求簡潔、精煉,能夠完整、準確地概括全文內容,并能反映文章的特定內容。不宜以阿拉伯數字開頭,字數不宜超過20個字。
[5]稿件編排順序為題名、作者姓名、作者工作單位、所在省市及郵政編碼、摘要、關鍵詞、正文、參考文獻。
[6]參考文獻按GB/T7714-2015《信息與文獻參考文獻著錄規則》采用順序編碼制著錄,依照其在文中出現的先后順序用阿拉伯數字加方括號標出。
[7]題名要求簡明扼要,中文題名不超過20個字。
[8]稿件內容應注重學術性和理論性,選題新穎,內容充實,論證嚴謹,條理清晰,文字簡練。應嚴格遵守學術規范,所投稿件須系作者獨立研究完成之作品,對他人知識產權充分尊重,無任何違法、違紀和違反學術道德的內容;文中引文、注釋和其他資料,應逐一核對原文,確保準確無誤;如使用了轉引資料,應實事求是注明轉引出處。
[9]注釋一律采用腳注,且須標明相應的作者、篇名、出版社(或雜志名)、年份(或年期)及頁碼。
[10]引言(前言):簡單交代研究背景、目的、意義及選題設想,注意點明研究起始時間。引言部分不加標題及序號,不分段。
立即指數:表征期刊即時反應速率的指標,即該期刊在評價當年刊載的論文,每篇被引用的平均次數。
期刊他引率:期刊被他刊引用的次數占該刊總被 引次數的比例用以測度某期刊學術交流的廣度、專業面的寬窄以及學科的交叉程度。
影響因子:指該刊在某年被全部源刊物引證該刊前兩年發表論文的次數,與該刊前兩年所發表的全部源論文數之比。
機構名稱 | 發文量 | 主要研究主題 |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 | 1964 | 農業;農業部;農業部辦公廳;中華人民;農業部公告 |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 | 204 | 農業;財政;財政部;農村;財政部辦公廳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 94 | 農業;發展改革委;國家發展改革委;農村;兵團 |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 43 | 農業;公告;農業部;檢疫;檢疫機構 |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 | 38 | 農業;農資;農資打假;打假;印發 |
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部 | 37 | 農業;農村;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展改革委;農產 |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 | 33 | 農業;農村;農民;農民負擔;教育 |
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 | 30 | 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農業;供銷合作總社;農資;農資打假 |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 | 28 | 農業;營業;營業管理;營業管理部;農業產業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利部 | 28 | 農業;發展改革委;國家發展改革委;農村;兵團 |
主管單位: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
主管單位:最高人民檢察院
主管單位: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
主管單位: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利部辦公廳
主管單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辦公廳
主管單位: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主管單位: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
主管單位:農業部北京農墾管理干部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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