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海洋法學評論》雜志與時俱進,開拓進取,保持優勢,敢于爭先,是一本公開發行的綜合性刊物。已經成為海洋法研究領域內的重要出版物之一,鼓勵來自世界各地的研究人員提交論文,并特別鼓勵英文著述,以促進國際間的學術交流。期刊設有嚴格的同行評審機制,確保所發表的文章達到高水平的學術標準。它不僅為法律學者提供了發表研究成果的平臺,也吸引了政策制定者、政府官員以及實務工作者的關注。
期刊的欄目設置豐富多樣,在全方位地展現海洋法領域的最新動態和發展趨勢。中華海洋法學評論還積極參與組織各種學術活動,比如定期舉辦的“海法杯”征文大賽、國際海洋法律與政策暑期班等,這些活動進一步增強了期刊在學術界的影響力。已經成為連接中外海洋法學研究的重要橋梁,對于推動我國乃至全球范圍內海洋法及相關政策的研究與發展做出了積極貢獻。它不僅促進了對海洋法律制度的理解和應用,也幫助提升了人們對海洋環境保護和社會可持續發展的認識。隨著海洋事務在全球戰略中的地位日益突出,中華海洋法學評論將繼續發揮其獨特作用,為構建公平合理的國際海洋秩序貢獻力量。
[1]插圖的序號、標題及注釋居中置于圖的下方,表格的序號及標題置于表格上方,表注置于表格的下方。全文只有一個表或一個圖時,只標注“表”或“圖”,不標序號。
[2]關鍵詞應選擇那些最具有檢索意義的術語,通過這些術語反映論文所涉及的內容或領域,以便于讀者檢索到該論文。
[3]每篇文稿必須包括中英文題名、作者名、作者單位、郵政編碼、摘要和關鍵詞、中圖分類號、正文、參考文獻及作者簡介。研究生論文須注明導師為通訊作者,并提供通訊作者簡介。
[4]參考文獻:只列出在正文中被引用過的、新的、重要的、正式發表的文獻資料,數量不應少于5條。采用順序編碼制。
[5]稿件正文內各級標題按“一”“(一)”“1.”“(1)”的層次設置,其中“1.”以下(不包括“1.”)層次標題不單占行,與正文連排。
[6]引用國際組織機構報告時,應標明機構名,報告名,編號,第幾頁或第幾段,但聯大決議和安理會決議等可略去機構名和報告名,直接在UNDoc.后標出文件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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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注釋是對論文中特定名詞或新名詞的注解。注釋可用頁末注或篇末注中的一種。選擇頁末注的應在注釋與正文之間加細線分隔,線的長度不應超過紙張的三分之一寬度。
[9]基金課題論文所涉及的課題如是國家或部、省、市級以上基金項目或攻關項目,應在文題頁左下角橫線下注明“基金項目。
[10]文章的第一作者的姓名、出生年、性別、民族(漢族可省略)、籍貫、職稱、學位應標明,以“作者簡介:”作為標識,置于篇首頁頁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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