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警察學院學報》于1981年創刊,主要刊登有關偵查研究、刑事技術、治安管理、反恐研究、禁毒研究、法學論壇、司法實踐,案例分析等,雜志與時俱進,開拓進取,保持優勢,敢于爭先,是一本公開發行的綜合性季刊。
《新疆警察學院學報》經國家新聞出版署批準為面向國內外公開發行的公安、法學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綜合性刊物。本刊堅持走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道路,對公安、法學實踐具有一定的指導作用。
[1]凡可文字表述清楚的內容,盡量不用圖、表,文字、圖、表三者內容不得重復。表格一律采用“三線表”格式,必要時可添加輔助線。
[2]正文所引文獻須在正文末尾列出。中文參考文獻在先,外文在后。中文按作者姓氏的漢語拼音字母順序排列,外文按作者姓氏的字母順序排列。每條文獻必須頂格書寫或打印,換行時前面空兩格。
[3]注釋是對正文中某一特定內容的解釋或補充說明,列于當頁腳注,用①②……標注。(注意:注釋不是引文的參考文獻,引文引用文獻應放在文后參考文獻中)
[4]來稿應具有一定的學術水平。來稿要求選題新穎、觀點明確,資料翔實、可靠,論證嚴密、科學,文字表述規范、流暢,絕無抄襲的內容。
[5]第一作者簡介:姓名(出生年-),性別(民族——漢族可省略),籍貫(具體到縣級),職稱職務,學位,研究方向(此項可省略)。
[6]獲得基金資助產出的文章應在文章首頁地腳以“基金項目:”作為標識注明基金項目名稱,并在圓括號內注明其項目編號。
[7]需附400字左右的中、英文摘要,內容必須包括目的、方法、結果(應給出主要數據)、結論四部分,各部分冠以相應的標題。不分段,用第三人稱撰寫。
[8]標題應具有高度概括性(鼓勵同時提供作者自擬的英文標題);較長的稿件可以使用多級小標題,但盡量不超過三個層級。
[9]題目下面均應寫作者姓名,姓名下面寫單位名稱(二級單位)、所在城市(不是省會的城市前必須加省名)、郵編,不同單位的多位作者應以序號分別列出上述信息。
[10]中圖分類號采用《中國圖書館分類法》(第4版)進行分類,一般標示1個分類號,多個主題的文章可標示2或3個分類號,主分類號排在第1位。
立即指數:表征期刊即時反應速率的指標,即該期刊在評價當年刊載的論文,每篇被引用的平均次數。
期刊他引率:期刊被他刊引用的次數占該刊總被 引次數的比例用以測度某期刊學術交流的廣度、專業面的寬窄以及學科的交叉程度。
影響因子:指該刊在某年被全部源刊物引證該刊前兩年發表論文的次數,與該刊前兩年所發表的全部源論文數之比。
機構名稱 | 發文量 | 主要研究主題 |
新疆警察學院 | 187 | 教學;院校;公安院校;教育;課程 |
中國人民公安大學 | 44 | 反恐;執法;警務;犯罪;院校 |
中國刑事警察學院 | 37 | 犯罪;院校;偵查;課程;教學 |
新疆警官高等專科學校 | 21 | 警務;務實;警務實戰;公安管理;法學 |
新疆社會科學院 | 21 | 法律;法治;少數民族地區;宗教;民族 |
河南警察學院 | 18 | 執法;教學;院校;偵查;社會 |
新疆師范大學 | 17 | 高校;人類命運;民族;教育;共同體 |
湖南警察學院 | 14 | 治安;警務;課程;教學;犯罪 |
南京森林警察學院 | 13 | 院校;公安院校;課程;政治;思政 |
吉林警察學院 | 12 | 教學;刑事;偵查;上線;警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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