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法界論集》雜志與時俱進,開拓進取,保持優勢,敢于爭先,是一本公開發行的綜合性刊物。主要關注商法領域的研究,包括學術論文、科研成果、學術觀點等。內容豐富多樣,旨在推動商法研究的深入發展,促進商法理論與實踐的緊密結合,為商法學者、律師、法官、企業家以及對商法感興趣的讀者提供一個高水平的學術交流平臺。旨在為讀者提供最新的商法研究成果和最實用的法律建議。雜志的編委會由一批國內外知名的商法學者組成,他們不僅具有豐富的學術造詣,而且在實踐中有著豐富的經驗。
該刊定位為商法領域的專業學術期刊,旨在通過發表高質量的商法學術論文,推動商法理論研究的深入與拓展,為商事法治建設提供理論支撐和實踐指導。該雜志以繁榮商法學理論研究、促進商事法治發展為宗旨,努力打造一個高水平的學術交流平臺,為廣大商法學者、實務工作者以及對商法感興趣的讀者提供一個展示研究成果、交流學術思想的重要窗口。商法界論集雜志是一份具有廣泛影響力和學術價值的商法領域專業學術期刊。該雜志以繁榮商法學理論研究、促進商事法治發展為宗旨,通過發表高質量的商法學術論文和舉辦學術活動等方式,為商事法治建設提供了有力的理論支撐和實踐指導。同時,該雜志也為廣大商法學者、實務工作者以及對商法感興趣的讀者提供了一個展示研究成果、交流學術思想的重要平臺。
[1]來稿文責自負。根據《著作權法》,結合本刊具體情況,編輯部可作修辭等文字修改、刪節,凡涉及原意的重大修改,則需征求作者意見。修改稿逾期不返回者,按自動退稿處理。
[2]順序編碼標注制是按引用文獻出現的先后順序,在文獻的著者或成果敘述文字的右上角用方括號標注阿拉伯數字編排序號,并在參考文獻表中按此序號依次著錄,即將參考文獻反引在文中引用位置。
[3]稿件必須注明第一作者和通信作者簡介,簡介均應包括:姓名,性別,民族(漢族可不寫),籍貫,(注明省、市或縣),職稱,主要從事什么研究或工作,E-mail,詳細通信地址,聯系電話。
[4]文內標題層次不宜過多,序號按1;1.1,1.2;1.1.1,1.1.2……的順序排列。標題一律左頂格。各級標題字數不宜過多,同級標題不應時有時無。論文按引言、材料與方法、結果、討論等順序結構撰寫。
[5]基金項目獲省、部級以上科學基金資助產出的文章和國家重點攻關項目的研究論文,請在篇首頁下方以“基金項目”標識,注明基金項目名稱,并在圓括號內注明其項目編號。多項基金項目應依次列出,其間以分號“;”隔開。
[6]文章中的圖表應具有典型性,盡量少而精,表格使用三線表;圖要使用黑線圖,繪出的線條要光滑、流暢、粗細均勻;計量單位請以近期國務院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為準,不得采用非法定計量單位。
[7]引征注釋以頁下腳注形式連續編排,翻譯文章中,譯者需要對專有名詞進行解釋說明,并以【*譯注】的方式在腳注中表明;如譯者對原文內容進行實質性補充論述或舉出相反例證的,應以【*譯按】的方式在腳注中表明。
[8]為檢索需要,文章應給3—8個關鍵詞,關鍵詞標引應建立在對全文進行主題分析的基礎上,選擇能夠反映文獻特征、內容規范的詞、詞組。
[9]正文一級標題采用漢字數字“一、二、三……”形式排序;正文二級標題采用漢字數字加括號“(一)、(二)、(三)……”形式排序,正文三級標題采用阿拉伯數字“1、2、3……”形式排序,正文四級標題采用阿拉伯數字“①、②、③……”形式排序。
[10]摘要中不出現圖、表、化學結構式和非公知用的符號和術語,也不宜引用文中圖、表、公式和參考文獻的序號。關鍵詞一般選用3~5個敘詞,中英文相一致。
若用戶需要出版服務,請聯系出版商,地址:北京市豐臺區益澤路2號,郵編:100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