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人民政府公報》全面、完整、準確、及時地刊載:泉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通過的我市地方性法規及重要決定;泉州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規章、泉州市人民政府及泉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制定的規范性文件;于2003年創刊,主要刊登有關研究報告、文獻綜述、簡報、專題研究等,雜志與時俱進,開拓進取,保持優勢,敢于爭先,是一本綜合性月刊。
[1]計量單位一律采用中國國家法定計量單位,有國際符號的計量單位均用符號表示;數值和國際計量單位間應有空格,若之間有漢字則無須空格;復合單位不使用除法格式,而使用乘積格式。
[2]摘要應全面概括論文的主要內容,明確反映作者的主要觀點,不能僅僅籠統地介紹論文的思路和結構,避免使用“本文主張”“筆者認為”等評價方式。關鍵詞應為反映論文核心內容的專業術語,一般3至5個。
[3]為了方便編輯部與作者取得聯系,投稿時請附作者信息,包括第一作者的姓名、單位、詳細地址、郵政編碼、電話號碼和郵箱,以及其他作者的單位。
[4]文后須列出參考文獻條目(序號和文中出現的順序相對應)。主要責任者如超過3人,可在第三個責任者后加“,等”,否則需列出全部著、譯者。
[5]正文內各級標題處理如下:一級標題為“一、二、三……”,二級標題為“(一)、(二)、(三)……”,三級標題為“1、2、3……”,四級標題為“(1)、(2)、(3)……”。單獨成行。
[6]公式中的外文字母的大小寫、正斜體、上下角標、數學符號、數字、公差值、絕對值和其他符號使用正確,書寫清楚。
[7]獲得基金資助產出的文章應在文章首頁地腳以“基金項目:”作為標識注明基金項目名稱,并在圓括號內注明其項目編號。
[8]引文標注采用腳注形式,用阿拉伯圈碼(①②③……)統一編碼,編碼置于引文右上角,每頁重新編碼。請注意核對引文,確保出處無誤。
[9]秉持“清、齊、定”原則,以通俗易懂的表達方式,深入淺出展現核心觀點,行文流暢,引人入勝,達到或者接近商業類出版物標準。
[10]來稿請附第一作者的簡介,包括姓名、出生年份、身份證號碼、性別、籍貫、民族(漢族免)、學位、職稱、工作單位、主要研究方向;并注明通訊地址、電話、電子郵箱及郵政編碼。
主管單位:廣東省人民政府
主管單位:上海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辦公廳
主管單位: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辦公廳
主管單位:山東省人民政府
主管單位: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
主管單位:江西省人民政府
主管單位:湖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主管單位:陜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主管單位: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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