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法學刊》雜志是部級期刊,創(chuàng)辦于2019年,發(fā)行周期是季刊。綜合影響因子0.79,外交學院;中國國際法學會;世界知識出版社有限公司主辦,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主管。主要欄目有國際法理論與實踐、特稿等。
主管單位: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
ISSN:2096-8167
主辦單位:外交學院;中國國際法學會;世界知識出版社有限公司
CN:10-1659/D
審核時間:1個月內
創(chuàng)刊時間:2019
全年訂價: ¥ 256.00
發(fā)行周期:季刊
《國際法學刊》雜志與時俱進,開拓進取,保持優(yōu)勢,敢于爭先,是一本公開發(fā)行的綜合性刊物。主要刊登政法學科方面的有創(chuàng)見學術論文,介紹有特色的科研成果,探討有新意的學術觀點,提供學術交流平臺,擴大國內外同行學術交流。該期刊旨在促進國際法學術研究的發(fā)展,并為學者們提供一個交流思想和成果的平臺。它鼓勵跨學科的研究和思考,促進國際法與其他學科的交叉融合,以推動學科的發(fā)展和創(chuàng)新。
自創(chuàng)刊以來便致力于提供一個高端平臺,用于深入探討國際法的理論與實踐問題,促進國際法學的學術研究與交流。不僅面向國內外學者,也歡迎實務工作者投稿,體現(xiàn)了其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辦刊方針。通過嚴格的審稿程序,確保刊出文章的質量和創(chuàng)新性,為國際法學界提供了一個高水平的學術交流場所。其影響力廣泛,不僅在國內法學界享有盛譽,在國際上也逐漸成為了解中國視角下國際法研究動態(tài)的重要窗口。在促進國際法學研究的繁榮、提升中國在國際法學界的影響力方面發(fā)揮了積極作用,同時,也為提升國家的法治形象和國際話語權做出了貢獻。
[1]正文中表示標題級別的序號形式,一般從大到小依次為:“一”“(一)”“1”“(1)”“①”等。可以根據(jù)標題的實有級別,跳過某些形式的序號。
[2]基金項目:指文章產(chǎn)出的資金背景。如國家社會科學基金,教育部博士點基金等。獲得基金項目的文章應注明其名稱,并在圓括號內注明其項目編號。
[3]對文章主要作者的姓名、出生年、性別、民族(漢族可省略)、籍貫、職稱、學位等作出介紹,其前以“[作者簡介]”作為標識,排在篇首頁地腳,基金項目之下。
[4]文章標題:應簡明、具體、確切,能概括文章要旨,一般不超過20個漢字,必要時可加副標題。
[5]摘要(中文):請用五號楷體,摘要文字控制在250字內,重點包括研究目的、方法、結果和結論,結果和結論尤為重要。摘要須用第三人稱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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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參考文獻:(1)正文格式:作者,發(fā)表年(多版次文獻請同時提供第 1 版的發(fā)表時間),頁碼,外加圓括號。(2)文末格式:中、外文獻分開,各按音序排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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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注釋中重復引用文獻、資料時,第一次必須引用完整信息,再次引用時可以略寫。若為注釋中次第緊連援用同一文獻、資料等的情形,可使用“同上注”。
[10]圖、表分別連續(xù)編號,正文中須與之呼應,指示須清楚明白。圖號圖名應置于圖下方正中的位置,表號表名應置于表格上方正中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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