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時代》雜志與時俱進,開拓進取,保持優勢,敢于爭先,是一本公開發行的綜合性刊物。致力于探討和報道與法治相關的各類議題,包括法律法規的制定與實施、司法改革動態、法律教育的發展以及法治精神在社會各個層面的體現等。涵蓋了廣泛的法律話題,從憲法到民法、刑法,再到行政法等各個法律部門都有涉及。它不僅關注國家層面的立法活動,也重視地方性法規的研究與討論。此外,雜志還特別強調對最新司法解釋及案例分析的關注,旨在為法律從業者提供實用的信息資源。
同時,法治時代也會介紹國際上的先進法治經驗及其對中國法治建設的啟示。為了滿足不同讀者的需求,法治時代設置了多個特色欄目。對于推進中國法治社會建設具有重要意義,它不僅是法律專業人士獲取新知、交流思想的重要渠道,也為普通民眾了解法律知識、增強法律意識提供了窗口。通過普及法律常識,雜志有助于提高全社會的法治水平,促進公平正義的實現。無論是對于法律專業人士還是關心中國法治進程的社會公眾來說,這都是一本極具價值的讀物。
[1]作者姓名在題名下按序排列,排序應由全體作者共同討論確定,稿件受理后不應再作改動。確需改動時,必須出示單位證明以及所有作者親筆簽名表明對署名改動無異議的書面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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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參考文獻為標注具體出處(頁碼、時間等)的實引,用阿拉伯數字加方括號標示順序置于文末。
[5]正文標題一般分三級:一級標題用“一、”“二、”“三、”標示;二級標題用“1.”“2.”“3.”標示;三級標題用“(1)”“(2)”“(3)”標示。
[6]文題應恰當簡明地反映文章的特定內容,要符合編制題錄、索引和選定關鍵詞等所遵循的原則,中文題名一般不超過20個字。
[7]一般每篇文章可選3-5個關鍵詞,用全稱。關鍵詞為反映文章最主要內容、對文獻檢索有重要作用的術語,多個關鍵詞之間以“;”隔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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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計量單位實行國務院1984年2月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并以單位符號表示。組合單位符號中表示相除的斜線多于1條時應采用負數冪的形式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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