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人民政府公報

          《東莞市人民政府公報期刊》省級期刊

          《東莞市人民政府公報》雜志是省級期刊,創辦于2003年,發行周期是月刊。東莞市人民政府主辦,東莞市人民政府主管。主要欄目有市政府辦公室文件、市政府文件、市政府部門規范性文件等。

          • 主管單位:東莞市人民政府

          • ISSN:暫無

          • 主辦單位:東莞市人民政府

          • CN:暫無

          • 審核時間:1個月內

          • 創刊時間:2003

          • 全年訂價:

          • 發行周期:月刊

          雜志簡介

          《東莞市人民政府公報》理論聯系實際,開展教育科學研究和學科基礎理論研究,交流科技成果,于2003年創刊,主要刊登有關研究報告、文獻綜述、簡報、專題研究等,雜志與時俱進,開拓進取,保持優勢,敢于爭先,是一本綜合性月刊。

          期刊須知

          [1]文內標題層次一般不超過3級,一律用“1”“1.1”“1.2”“1.1.1”“1.1.2”等標識,均頂格寫。

          [2]本刊來稿要求:論點明確、論據可靠、論證充分、數據準確、邏輯嚴謹、文字通順。

          [3]引用資料非來自原始出處時,應注明“轉引自”。轉引文獻時,應先注明原始作品 之相關信息,再注明轉引所據之文獻。

          [4]本刊嚴禁一稿兩投、重復內容多次投稿(包括將以不同文種分別投稿)以及抄襲他人論文等現象。一旦發現有上述情況,該作者的稿件將被作退稿處理。

          [5]參考文獻引用要科學、合理,特別是要尊重已在本刊發表過相關論文的作者的勞動,引用時應盡量考慮引用,要有一定的文獻引用量。

          [6]來稿時請注明作者姓名、出生年月、性別、工作單位、職稱、職務、學位、通訊地址、聯系電話、電子郵箱等個人信息。

          [7]受基金資助產出的文稿應以基金項目作為標志,注明基金項目名稱、編號,放在篇首頁左下腳作者單位之前。

          [8]中文摘要為150-300字。摘要的內容應包括目的、方法、實驗結果和結論;綜述性、評論性文章可寫指示性摘要。摘要中不應出現“本文、我們、作者”之類的詞語。

          [9]論文所引文獻的注釋必須規范,準確標明作者、文獻名稱、出版社或出版物的名稱、出版或發表的時間、頁碼等。注釋一律采用腳注方式,注釋序號使用1、2、3……標示,每頁單獨排序。

          [10]插圖與表格:插圖和表格分別用阿拉伯數字順序編號,注明圖題與表題,圖片須提供原圖印刷文件,表格建議采用三線表。

          期刊收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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